本城彻,你不该爱上他的。
我每天都这样对自己说。
後来想,算了。这样我也算早恋过了。虽然很听妈妈的话,我也想早点谈恋爱。人生完整了。我管他对象是男人还是女人。
都是恋爱嘛。
我却没有想到真正面对他的离开的时候,我连继续呼吸的勇气都没有了。
9
方霆已经一个星期没来上课了。我坐在教室的最後,觉得心里好空。
我练习了那麽多次,等他来跟我告别的时候我应该怎样表现。结果这混蛋都不告一下别就走了。
好郁闷噢。。
放了学,我没去超市,也没回家。我去了教学楼顶的天台。
到了天台,放在地上。抬头看了看天,还是那麽蓝,飞机刚刚飞过的弧线都清晰可见。背靠著天台旁边的铁丝网坐下。把校服脱了,衬衫袖子卷了起来,打开刚才买的啤酒。喝了起来。
我不知道为什麽提不起劲。对什麽都没兴趣。我回家的时候都会多望路口望两眼,看看有没有他的车在。
哎哟哎哟,本城彻,你真的爱上了?爱错了吧。
突然刘丽上来了。抱著几本bl漫画。见了我,说“哟,本城彻,你在这里买醉啊。啤酒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要是平时我早给她骂回去了。可是今天我没力气。
我拿起啤酒,慢慢地喝。又把mp3掏了出来。准备要听。
刘丽指著我手臂上的刺青问,方霆刺的?
我没说话。
刘丽又叹了一口气说,本城彻,你就算做受也得做个女王受啊。他要走你不让他走不就好了。
我靠,你真是慧眼识珠,连哪个是攻哪个是受都摸得这麽清楚。
我站起来,走到楼梯口。刘丽又叫了一声,“彻。”
我停下了。她说“真的喜欢的话就说出来。”
高考前的最後一天,我坐在升旗台的台阶上。眺望整个操场。红色的跑道,绿色的草坪,整齐的教学楼。想起方霆在这里说过“爱上我”。我伸出手去摸手臂上的蔷薇刺青。
我知道我不会开口留他的。或者,他现在已经在法国了。要留也留不下了。
从学校把东西搬回来。想著明天就要结束我的高中生活了,突然还有点舍不得。更舍不得的是方霆吧。
天开始下起雨来。打在我身上,我都不想去穿带了的雨衣。就这麽淋著吧。我的天空今天有点灰啊。
走到上坡的路口时,我看到熟悉的背影。是方霆。
他抱住我,说,“跟我走。”
我想都不想就拒绝了“我不要。”本城彻的人生从来不需要跟著谁。
他抓住我的肩膀问。“为什麽?我可以给你一切。包括我。”
我睁大被雨打得睁不开的眼睛,说“我什麽都不缺。”
他把我的手抬起来,把那朵蔷薇放到我面前,说“你忘了?”
靠,我忘什麽啦,你这样刺上去我一辈子都要带著它,我怎麽忘得了。
他又抱紧了我,带著哭腔叫著。“彻,我好爱你好爱你。为什麽要这样倔强?我可以给你最好的生活的。”
手臂上的花朵在雨中盛放了吗?
再喜欢你我也有我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