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这个时候,除了开枪她已经没有选择了。
“嘭!”一声枪响,枪里竟然真的有子弹。
可是对面却没有人。
从黑玫瑰身后,一把冰冷的匕首贴到黑玫瑰雪白的脖子上,“我想你肯定也调查过我,我的反应速度和移动速度都是超越人类极限的,所以在你无法用其他手段杀死我的情况下,你选择用美人计接近我,再寻找机会杀了我。”
在刑侦界,一直流传着两句话。
只要一天,白浩然可以把自己丢在你想象不到的任何地方,只要一天,白浩然也可以将匪夷所思的惊天谜案查个水落石出。
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真正可怕的,不是第二句,而是第一句。
白浩然的声音有些凄凉,“你知道吗,你差一点就成功了。”刀子在黑玫瑰雪白的脖子上留下一道血痕。
嘭的一声,又是一声枪响,黑玫瑰的身子突然往下一坠。白浩然及时把刀子挪开,满脸震惊的看着眼前出现的三个人。
一个高大的男人,身穿着迷彩服,他手中的手枪正指着黑玫瑰和他所在的位置。
一个满头华发的老人,身上衣着一丝不苟,胸前还坠着一块怀表的链子。
站在他们中间的,是一个年轻人,看起来虚弱的就像病入膏肓的病人,他一只手臂搭在老人肩膀上,才走了两步路便要停一停,喘上几口粗气。
这一枪竟然是打在黑玫瑰身上的。
黑玫瑰躺在血泊中,从她胸口渗出的鲜血将黑色的外套染红。
“主,咳咳,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