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四,关于苟安一事,本是听部下建议,想把事情办得周全一些,不想弄出许多麻烦来。
苟安本是个都尉,受李严派遣,押送粮米至军中交割,由于其好酒,于路怠慢,违限十日。孔明对此十分生气,对苟安说:“吾军中专以粮为大事,误了三日,便该处斩。汝今误了十日,有何理说?”喝令推出去斩首,本来在蜀人看来,孔明是“严刑峻法”,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执法公平”。按这种说法,孔明本会立即处决苟安,可是却偏不是这样。身边长史杨仪说:“苟安乃李严用人,又兼钱粮多出西川,若杀此人,后无人敢送粮也。”听了长史杨仪的话,诸葛亮又改变了主意,没有处决苟安,只是呵斥武士去其缚,仗八十放之。这样一件事按诸葛亮一贯的做法,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以死罪处决之,一了百了。但由于长史杨仪的提醒,想到苟安是李严的用人,怕以此得罪了李严,又怕因此而弄得再也无人敢送粮也,因此徇情枉法,不但坏了自己一世的英明,而且为自己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苟安被责,心中怀恨,连夜引亲随五六骑奔赴魏寨投降,而后又受司马懿指使,回到成都,散步谣言说孔明有怨上之意,早晚欲称为帝。这些谣言传到后主那里,刘禅一时不知表里,急忙召回诸葛亮,后来诸葛亮从后主那里证实此事为苟安所为,一大批宦官因此做了替罪羊。蒋琬、费祎,因不能察觉奸邪,规谏天子,也受到了责备。
以上四件事作为最高统治者来说,都是日常工作中常遇到的平常小事,只要以平常心对待就可以了。但诸葛亮偏偏以为自己是个智者,做事要求万无一失,而事情的结局偏偏是应验了那句古语,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一个智者将事情想得再周全,也有没考虑到的地方。
让董允去皇宫看护刘禅,本可以看作诸葛亮分内的事,因为诸葛亮受到刘备托孤时就说过那样的意思。诸葛亮也承诺过尽股肱之力辅佐刘禅,把董允派往宫中就是一件尽股肱之力的分内小事。到此为止,人们也无什么怨言。但偏偏智者不到此结束,他又担心别人认为这样做是任人唯亲,在安排董允进宫时,同时安排了郭攸之进皇宫,以此糊弄世人,结果闹出了更大的麻烦。
马谡守街亭,也本是一件不应该发生的事。既然先主叮嘱马谡这人要慎重,那么就听先主的慎重对待,慢慢考察,即使关系好得如父子一样也更应该慎重。只有慎重才是更大的爱护,而且世人一直以为“诸葛一生为谨慎”。他自己也这般认为,可是就是这么一个一向办事向来十分谨慎的人,却偏偏在这件事上不谨慎。在众人的不同意情况下,偏偏让马谡守咽喉之地街亭,临行之前,千叮嘱,万嘱咐,还派上将军王平同去,结果马谡丢了街亭,导致三军被动。诸葛亮对马谡的使用实际上不能说不慎重,相反是十分谨慎。他让马谡去守街亭,是想给马谡一个表演舞台,让实践证明马谡是有真才实学的,是想告诉蜀人,他这样做不是违背先主圣旨,相反是慎重对待圣旨,是想借此告诉蜀人,他要让一切有才干的人都能发挥才干,不受任何条条框框的限制。他却因为自己是智者,从来不怀疑自己对马谡的认识是片面的,不怀疑自己让马谡守街亭到底是否真的合适,不反醒为什么有人反对他这么做。他的所有心思在怎样让马谡在街亭取得成功!所以酿成大错。
对于赵云,他只是注重关心,爱护,尊敬,忘却了他一向秉承的公平执法的原则,忘却了奖罚分明的原则,只想借赵云炒作,鼓励士气。没有考虑到这样做的结果相反是对赵云的损害,而且对自己也是损害。
对于苟安,也是如此。本该依法办事,一了百了,不想因徇情枉法,酿造更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