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铭才走两步,见沈贝翌站在原地,没有要走的意思,便知道他生气了。忍不忍,小声道:“对不起了,我一时忘了吗?”抬头看着生气的沈贝翌,疑惑他最近为什么有种神圣的不可侵犯的感觉,却又诱惑里十足,难道是秋天来到的原因,他现在的身体,好象周身时刻都在散发一种诱惑的魔力。
罗铭猛的回过神,看着沈贝翌,不过是站在这里不动,就能马上成为焦点,心里的不快又一次加深。但是他不能表现出来,因为这是计划的最后一步,在这里出错,他可能前功尽弃,到时候他就完了。
“走了!”罗铭拉了拉沈贝翌的衣服,“这里一会儿要举行大型宴会。”
来到罗铭朋友早先就预定好的,位于大厦三十九楼的房间,沈贝翌马上感觉到罗铭又一次在莫名的生气。看看已经早他们一步,坐在豪华沙发里五个男人,从他们的穿着,和气质来看,品位都要高出罗铭很多,身上那仿佛天生的文雅气质,绝对不是装出来。(作者:小贝!难道你不知道还有披着羊皮的狼这一说?小贝:罗嗦!暂时不是没看见吗?)而罗铭在这样的场合,马上就被比了下来。无论从衣着,还是从气势上。真是可以感觉出罗铭在电梯里所说的那些话,‘这种场合,他这样的爆发户是很难进来的,今天能进来,也是看在他朋友的面子上’。看来他今天老一副不爽的样子,也是情有可原的。沈贝翌好笑的想。反正他不喜欢来这样的场合!也只答应做他四个星期的‘男朋友’,这次以后,他爱找谁找谁去。原来还以为罗铭这家伙,能在小饭店打工,为自己将来继承家业着想,品质应该还不错。可是,没想到三个星期,还只和他出去了三次,他的狐狸尾巴就露了出来。
看他的那些朋友,就知道罗铭是多么虚荣的人,还好今天这些人,看上去不是那么轻浮。要不然,在这种拘束的地方,沈贝翌真想掉头就走。
五个二十多岁,身着名牌服饰的男人,都给人事业有成,精英的中的精英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