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聂氏原先的家主是赤锋尊聂明玦,在其父上一任家主被岐山温氏家主温若寒气死之后,未及弱冠便接掌聂家,作风刚直强硬。他与泽芜君蓝曦臣、敛芳尊金光瑶乃结义兄弟。射日之征后,聂家在他坐镇之下,曾有一段时间风光威势直逼兰陵金氏。而他修炼走火入魔、当众爆血身亡后,接掌家主之位的,肯定是他的小弟聂怀桑。魏无羡问:“恁地管他叫‘一问三不知’?”
郎中道:“你不知这典故?这位聂家主,人家问他什么事,不知道的不会说,知道的不敢说。问得急了、逼得狠了,他就连连摇头,哭着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求人家放过他。这不是一问三不知?”
当年魏无羡与聂怀桑同窗,对这人倒也能说上两句。聂怀桑为人心肠不坏,并非不聪明,但他无心向学,聪明都用在了别处,画扇捉鸟逃学摸鱼,于修炼一道确实天资奇差,硬生生比其他家族的同辈子弟晚八九年才勉强结丹。聂明玦生前时常恨铁不成钢,对他管教甚严,然而他依旧烂泥扶不上墙。如今没了大哥遮风挡雨督促提点,清河聂氏在他的带领之下一日千里——江河日下。成年之后,尤其是做了家主之后,聂怀桑常常为各种不熟悉的事务忙得焦头烂额,到处求人,尤其是求大哥的两位义弟,今天上金麟台向金光瑶哭诉,明天来云深不知处期期艾艾,靠着金蓝两家的两位大家主总是给他撑腰,他才勉勉强强把这个家主的位置坐了下去。如今人人提起聂怀桑来,不好明说,脸上却都写满了四字评语:脓包废物。
忆及昔年种种,难免令人唏嘘。
魏无羡打听完了行路岭,还是照顾郎中生意,买了两盒胭脂,揣在怀里走回蓝忘机身边,后者依旧没有找他要回钱袋的意思,一句不谈,一齐朝那郎中所指方向走去。
行路岭上好大一片杉树林,林道开阔,绿荫飒飒,穿行好一阵,没遇上任何异样。不过两人原本也没抱什么期望,走这一趟只为以防万一。若一个地方的骇人传闻确有其事,那么总能说出点有鼻子有眼的东西来。大梵山食魂天女作祟,受害者家住何方、姓甚名谁,一打听便清清楚楚,连阿胭未婚夫的小名都瞒不住。而如果对受害者的人名细节都支支吾吾,那么多半是捕风捉影,耸人听闻。
小半个时辰后,终于千辛万苦才让他们遇上了一点波折。对面摇摇晃晃走来七八个人影,翻着白眼,衣衫褴褛,似乎风吹就倒,奇慢无比,原来是一列低阶得不能再低阶的走尸。
这种走尸不但在同类里只有被欺压的份,遇上个稍微壮点的活人,一个能踹翻它们一排;遇上个跑得快点的稚子,瞬间能被甩出一条街。即便是倒霉得不能再倒霉、给它们抓住了吸两口阳气,也吸不死人。除了模样难看气味难闻,根本构不成威胁,因此夜猎时遇到它们,高阶修士多半是直接无视的,留给小辈。这和打猎只打老虎豹子不打老鼠是一个道理。
魏无羡见它们走过来就知道要糟,低头退到蓝忘机身后。果然,这列走尸歪歪扭扭走到距离他们五六丈处,一瞧见魏无羡,吓得立刻转身原路退走,腿脚比它们围过来时竟利索了两三倍不止。魏无羡揉了揉太阳穴,转身悚然道:“天哪,含光君,你好厉害!它们一看到你,吓得转身就跑!呵呵。”
蓝忘机无言以对。
魏无羡哈哈哈地推他:“走啦走啦,下岭子吧。我看没什么别的怪物了。这地方的人也真是能传,几具窝囊的走尸就能传成吃人不吐骨头的怪物,什么‘吃人堡’肯定也是编排出来的,白走一趟喽!”
蓝忘机被他推了好几把,这才迈开步子。魏无羡还没跟上,杉树林远处忽然传来一阵疯狂的犬吠之声。
魏无羡勃然色变,瞬间闪到蓝忘机身后,抱着他的腰蹲下缩成一团。
蓝忘机:“……尚在远处,你躲什么。”
魏无羡:“先先先先先先先躲再说。它在哪里?它在哪里?!”
蓝忘机侧耳听了片刻,道:“是金凌那只黑鬃灵犬。”
魏无羡一听金凌的名字站了起来,立刻又被犬吠逼得蹲了下去。蓝忘机道:“灵犬狂吠,一定是遇上什么了。”
魏无羡叫苦不迭,又哆嗦着两条腿勉强站起:“那那那那那那那去看看吧!”
蓝忘机一步不挪,魏无羡道:“含光君,你动啊,动一下!你不动,我怎么办啊!”
沉默片刻,蓝忘机才道:“你……先放开。”
两人拉拉扯扯磕磕绊绊,循着犬吠声一路前去,却在杉树林里饶了两圈。那只黑鬃灵犬的叫声也忽近忽远。魏无羡听了这好一阵的狗叫,勉强适应了些,好歹说话不结巴了:“这里有迷阵?”
这迷阵分明是人为所设,方才还说行路岭传闻都是捕风捉影,这下却有些意思了。
那只黑鬃灵犬咆哮了半柱香仍中气十足,二人辨破迷阵后循声前去,不多时,杉树林中,一座座森森石堡的轮廓浮现出来。
石堡均以灰白色石块砌成,表面爬满青藤与落叶,每一座都修成了怪异的半圆状,仿佛数只大碗扣在地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