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4章
梧心还有一项爱好,就是拍照,生活中许多美好的东西,梧心都喜欢把它们捕捉下来。梧心对拍照有一套不成文的理论,且称为鄢氏理论。就是照片在哪一个点能能拍得最美,是随机的,所以取的点越多,正中红心的概率越大,能拍出最美照片的几率也越大。因此,梧心不管拍风景还是人物,都不会找好角度再拍,而是拍了再慢慢选。所以,梧心相机的内存卡老不够用。也因此,梧心的相机里存了不少同学的丑照。
乐民村就在市郊,这所学校因为是新建的,也就20来年的时间,因此也算得上后来居上。沿着学校正门骑20分钟的自行车,就到了村里。所以梧心的行李并不多,只有一个中等的行李箱。但是搬运一件行李的难度,并不只取决于大小,还跟重量有关。梧心的行李可都是重量级的,那是高中三年所有的课本,资料,笔记。故而非常有分量。
为什么是高中三年的东西而不是两年的呢?因为梧心是来补习的。在这样的高考大省,高考就像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能挤过去了,高高兴兴地去上大学,挤不过去的,有的另谋出路,还有一部分不甘心的,就回学校补习。学校也乐于招补习生,这样可以提高一本率,增加学校的知名度。而补习的人分为几类,一类是没有考上本科的,第二类是发挥不好不甘心的,第三类是非顶级名校不上的。因了这种种原因,每年总有许许多多的学生,即使知道高考是一个修罗地狱,还是义无反顾地决定再来一回。
梧心就是这千千万万补习生中的一员。她原先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但后来又属于其中的两类。她原本就是这所学校的尖子生,考个名牌大学不在话下。可是她却没有参加高考,因为在她即将参加高考的时候,因学业繁忙想回家吃顿好的的梧心,回家发现妈妈倒在客厅里,后来在萧叔叔的帮助下被送到医院,可是她已经没有救了。她对萧二叔说“鸣远,我这一生最感激的人就是你,我知道你一直都爱得很绝望,我也多次想说服自己自私一点跟你在一起,可是我过不了我心里那道坎,而且后来我发现我已经病得很严重,更加不想拖累你,你以后一定要找一个好女人,不要再爱上我这样的人了。”
她跟梧心说,t大是国内最顶尖的名校,进入那里学习以后就可能成为各界精英。英国有个us庄园,那是世界上最美的地方,一般人都不能进去。那里每年年末会举行一个就会,专门邀请各行业的精英,只有成为顶尖人才,才可能被邀请到那里去。她要梧心一定要考上t大,将来代她去看一看那个美丽的庄园。
梧心不知道母亲为什么那么向往us,但既然母亲喜欢,那一定是个非常美丽的地方。而且她这十八年的生活中,并没有什么东西是非得到不可的,就那么没心没肺地过了这么多年,想来人生也委实乏味。所以既然进入潘普利庄园是母亲的梦想,那便让它成为自己的梦想吧。
因此梧心便成为上述的第二类和第三类学生的交集,没有发挥好且非名校不上。
梧心是一个急性子的人,想一出来一出而且想到的事情必须马上去做,不然老牵肠挂肚不得安生。她承认今天看到的芙蓉花是四年以来看到的最美的一次,美得惊心动魄,美得不可方物,美得……伤心欲绝。
因为那是母亲的伤心,梧心有预感,母亲在芙蓉花上寄托了自己一生的执念,一向平静的眼眸只有看到芙蓉花时才会出现波澜。
所以在这可以说是伤心的季节里,梧心想迫切地想知道自己刚才拍出的照片是啥样的。她一手推着行李箱,一手拿着相机翻看,在她拍出的几十张照片中不停翻看,唔,不错,果真摄像是要带着感情的,梧心在心里默默感叹。
翻着翻着,一张照片进入梧心的眼里,惊艳了梧心以后的多少岁月。
那并不是一朵芙蓉花,那是一个修长的身影,白衣黑裤,头发飘逸,姿态优雅,眉毛似蹙非蹙,嘴角轻勾,透过斑驳陆离的光影,面部并不真切,但却看得出来,他正怔怔地盯着那一树的芙蓉花,成为一副永恒的画面,惊艳了时光,惊艳了岁月。看着看着,梧心已不知道到底是他在看芙蓉花,还是芙蓉花在看他。她突然想到一句诗,“相看两不厌,只有敬庭山。”此时那白衣少年花中凝望的样子,真真是相看两不厌。
当的一声,发呆中的梧心回过神来。什么东西掉在地上?哎呀,我的相机!
等梧心捡起相机的时候,所有的画面都已经打不开了,相机,坏了。
梧心想,要是在她十八岁那一年,手快一点,删掉那张拍进梁铭越的照片多好。但是她没有删,也不愿删,他就像天上的明月,可望而不可及。可是又像致命的□□,明知有毒,却不能自拔。
当她多年以后回忆起往事,还在感叹“芙蓉花下初相遇,一见铭越误终身。”
梁铭越抬头看看天,语气一贯的冷静无波“要是没有遇到我,你怎么遇到你老公?”
“我老公是我在三生石畔就定下了的,跟你有毛关系?”
还真跟我有毛关系。梁铭越暗自想,得意的气息从他那波澜不惊的眼神中透露出来,让梧心真想撕破他的面具还原真面目。
当然,那是梧心在许多年以后才有的感叹,这会儿,她只想说,出门不利。
等周末拿去修理店修一下吧。这可是萧二叔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