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每天没良心的和林萧月调皮捣蛋。
她五岁多的时候,路方晴宣布退出娱乐圈,当时的大街小巷都在猜测路方晴是不是真的和八卦杂志上说的一样,是和公司老板闹翻被雪藏,干脆一气之下退出影坛。
那天晚上,路菀见到了路方晴,这一次,她摘下了墨镜,拍拍她的小脸,想把她抱起来,却是没有抱动。
路菀歪着头看着她:“姨母,你抱不动我了吗?”
路方晴的眼睛一下子红了:“菀菀,我不是姨母,我是你妈妈。”
路方晴在外婆家住了半个月,路菀半个月没有去上幼儿园,和林萧月一起跟着路方晴大街小巷地玩。
路方晴带她们去买各种漂亮的衣服,带她们去吃炸鱿鱼串,去吃肯德基,去吃披萨还有牛排,这些是外婆不会带她们去的地方。
路菀觉得她很喜欢自己的这个妈妈,喜欢到可以原谅她那么长时间的抛弃。
直到半个月后的那个早晨,路方晴站在路菀的床边,抱着她,亲了又亲,然后说:“菀菀,妈妈走了,妈妈对不起你,菀菀…”
路方晴一个人去了美国。
她每个月会往外婆家写信,寄钱,她寄的钱越来越多,但她再也没有回来过。
后来林萧月要上小学,被姨父姨母接走了,路菀就一个人,跟着外婆生活。
路菀初中毕业的时候,和林萧月各自考上了区重点,路方晴给她和外婆还有林萧月买了机票,接她们去纽约住了半个月。
姨父姨母帮她们办护照签证,送她们去机场,千叮咛万嘱咐她们照顾好外婆。
到了美国,路菀才知道,路方晴成了一个服装设计师,甚至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品牌。
也是在那里,路菀第一次见到了路方晴的男朋友兰克,一个拥有雄厚资产的美籍华裔,也是路菀后来的继父。
也正因为那一个月的纽约行以及回程的飞机误点,路菀缺席了入学考试。
等她开学走进教室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因为摸底考试交了白卷,要坐在最后一个。
坐在最后一个也没什么,因为班级的座位是每两周顺时针转动一次,不会一直坐在最后。
但是她的同桌,是个男生。
路菀在过去的十五年里,从来没有遇见过许嘉恒这么奇特的男孩子。
他喜欢染头,喜欢打架,但他上课的时候很安静,从来不讲话。
他是所有人眼中的坏学生、坏孩子,但他还是会在他没讲过几句话的同桌忘带钱包的时候,递出一束花的钱。
他明明暴躁的要死,班里同学都不敢和他讲话,但他会在路菀的生日那天,偷偷的在她桌子里塞一大盒的费列罗。
这个男孩,坚硬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分外柔软的心。
她没有爸爸,妈妈也很少回来看她。
童年的小表妹上了学之后也只有过年才能看到。
除了外婆,许嘉恒是第一个让路菀感觉到“陪伴”这个词的意义的人。
可是他抽身离开了。
他成了别人的男朋友。
大概生命中总会有这样可笑到令人感到可憎的时刻吧。
放佛注定着的,路菀是个不值得被爱的人,她所有的,放在心里珍藏的,卑微的柔软和感情,都被上帝无情地带走了。
许嘉恒离开了,向着另一个女孩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外婆也离开了,外婆被上帝带走了。
外婆是在许嘉恒和隔壁班的班花传出恋爱的消息的第二天晚上倒下的。
路菀上完晚自习回家,路上下了雨,她虽然带了伞,但是裤脚变的湿漉漉的很不舒服。
打开家门,按开灯,开口想和外婆撒个娇让外婆煮芝麻汤圆做宵夜的时候。
她看到客厅里躺着个人。
是她的外婆。
路菀吓坏了,她哭着打电话给120,哭着敲开邻居家的门请求帮忙,哭着给姨母打电话。
外婆还是走了。
路菀给许嘉恒发那条“你能来找我吗?”的信息的时候,医生刚刚宣布了外婆的死亡。
路菀一动不动地看着姨母给外婆换上干净的衣服,她的脑子“轰隆轰隆”地在响,她整个人是懵的。
她只知道,外婆走了,那个从小陪伴着她,可以称得上是她唯一的亲人的外婆走了。
她想见许嘉恒,所以她固执地问他“你能来我我吗?”
最终他拒绝了她。
你看,路菀是个不值得被喜欢的孩子。
路方晴是在外婆离开的第二天早上飞回来的,事发突然,她连机票都买不到,好不容易赶回来了,还是没有见到母亲的最后一面。
路方晴看到路菀的时候,路菀很不好,她一个人坐着,眼眶红红的,但是没有哭,一双眼睛一点神也没有。
林萧月坐在她旁边哄她喝点糖水,她却像是没有听见。
路菀几乎是没有反抗地任由路方晴给她办了转学手续,然后带她出国散心。
路菀在美国呆了几个月,直到高三开学。
回国后,路菀就被寄养在了姨父姨母家,和林萧月进了同一所高中。
然后度过了漫长难捱的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