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序幕
第12节第六章征服罪犯比征服领导容易下
我一贯以为,征服罪犯比征服领导容易。子曰:“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行寡悔”我做得到,然“言寡尤”我却做不到或者说做得不好,所以禄便不在其中。左英兵说我牢骚多,不假,在领导面前我是牢骚多,但这并不代表我不敬业。面对犯罪,我义无反顾。
我来到指挥中心时,大家基本都到齐了。只等许局长。led画面中间显示的是杜晓倩被杀时的现场,旁边有清水花园b区的嘲等,适时监控的道路、重要目标画面被挤到了一边。
如东分局局长张波介绍了接处警的情况。然后,他说,按照苏局长的安排,分局的同志对杜晓倩的身份进行落地查证。到目前为止,只知道杜晓倩生前是“茵梦湖”酒吧陪酒,人口信息查不到与之匹配的有关信息,估计用的假名。
刑侦支队痕检和法医也分别介绍了情况:犯罪嫌疑人反侦察意识非常强,现场进行过处理,几乎没有什么有用的痕迹。受害人21岁左右,死前与人发生过性关系或者死后被人jb型血。初步判断她是被人从背后勒住脖子窒息而亡的,脖间勒痕很深,死亡时间是昨晚23时30分至今天早上0时30分之间。
“李果毅,你说说。”苏亮开始点将。
“初步判断杜晓倩是他杀,清水花园就是第一现场。”我说“通过我们侦察、调查,房东庄大娘报的案,她及她的家人作案的可能性不大。杜晓倩平时与小区内的人员来往很少,小区内人员作案的可能性较小。杜晓倩每天下午5点过出小区,然后到‘茵梦湖’酒吧上班,凌晨1、2点才能回来。有小区群众反映她经常带一些陌生男人进来。可昨天晚上清水花园保安并没有看见她回来。”
“没有看见并不代表她没有回来。“苏副局长打断我的话,“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她昨天根本就没有出去,而一直被犯罪嫌疑人控制在屋里。”
“苏局长说得很有道理。”我说,“但我们首先假定她昨天出去了,然后又回来了。这主要是先要把她死前当天的情况弄清楚……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死者是怎么回来的。保安都没有看见,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坐车,而且是与犯罪嫌疑人一起坐车回来的。通过我们对清水花园昨晚的监控录像的排查,还真有收获,目前发现有两辆可疑车辆。因为清水花园车辆出入实行出入证制度,而且外来车辆一律不能进入,所以这两辆车显得尤其可疑。一辆是宝马,车牌号是j.68668,它昨晚21点51分进入清水花园,0点22分离开。另一辆是一辆凯美瑞,车牌j.03552,车牌与车辆本身不匹配,车牌原是一辆别克商务车的,车主早就报失。估计车子本身也是被盗车辆。它21点42分进入,22点22分离开。目前看这两辆车的嫌疑都很大。”
“那大家讨论一下,这是一起什么性质的命案呢?”苏副局长说。
左英兵马上接话道:“我认为是图财害命。犯罪嫌疑人以为这些小姐有钱,不惜铤而走险。”
“情杀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张波说,“由于时间短,死者身份没有核实,死者的社会关系还是一片空白。但从现场来看,死者房间没有明显翻动的痕迹。所以情杀的可能性还是很大,当然也包括仇杀。”
一直坐着静听的许局长突然发话:“李,,,李啥毅,你说说。”
许局长对我还不是很熟悉,名字都叫不上来。
“许局,我叫李果毅,木子李,水果的果,毅力的毅。”我说,“我觉得这起案子有些蹊跷……”
“接着说。”许局命令道。
我说:“本来不成熟的想法,没有经过印证的想法我是不说的,但许局想听,我就说说我的看法。这起案子有些蹊跷,犯罪分子反侦察的意识那么强,房间清理得那么干净、从容,为什么死者身体内的东西没作清理?是故意留下,是挑战警方能力,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就是,你说说啊。”许局很专注的样子。
“我看到过一个案例,也许你们都看过,叫《检察官被迫杀人案》,讲的是某地一个犯罪集团为勒索钱财,先行绑架检察院工作人员夏某,后又绑架与夏某素昧平生的电大学生王某。强迫夏某强暴王某,并胁迫其用绳子勒该女子。整个过程夏某都是被蒙着眼的,强暴时也是有人按着他进行的。勒王某脖子时,夏某的脖子也被绳子套着,后面有两个人勒他。疑犯称,如果他不勒王,就要勒死他。由于夏某当时眼睛被蒙,不知道王某是否死亡,认为当时可能把王勒晕了……”说道这里,我停了一下,“清水花园这起案子,也是双手反绑,从背后勒住脖子,令对方窒息而亡,再加上身体内的遗留物,我觉得有些相像。”
我的话音一落,全场一片哗然。有说有道理的,有说乱猜测的,更有一些人说现在办案重证据,重案打黑队的还信口开河。
苏局长说:“李果毅也说了,这是他不成熟的想法。大家不要议论了,还是请许局长作指示吧。”
许局长正如我猜测的那样讲案件定名为“2.20杀人案”,市局成立破案指挥部,有许局长亲自任指挥长,苏亮任副指挥长,张波、左英兵等任成员。他要求一定要在明天早上新闻发布会前,核实清楚死者身份,案件初步定型,而这些重要的工作,全部由李果毅牵头,其他人配合。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手机阅读:http://m.dmfuman.com/119414/
发表书评:http://www.dmfuman.com/119414/
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在顶部"加入书签"记录本次(第六章 征服罪犯比征服领导容易(下))的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文长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