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谣一开始自认为自己在圈子里活得干净,但暗地里嫉妒他,想要毁掉他的人不在少数,他的学历,他身后的陆氏都成了那群人挖苦他的资本。好在他对演戏是真的热爱,并不求名利,这才没有让别人抓住把柄。
重活一世,总不能放任机会流失,如果不去试试,岂不是窝囊?
他坐在书桌上,幸运的是作业已经被过去的自己闷声不响地做完了。午后的太阳往西面走,佟谣的窗户正对着东面,这会儿正是背光面,徐徐的暖风吹来,夹杂着若有若无的花香,他垂眼望去,是领居家的两盆香云月季。
橙红色的花瓣如火一般绽放,只不过邻居似乎没品到这月季的娇气,让怕热的月季在太阳地晒了不知道多久,如今花j-in-g有些软塌,有些可惜。
一辆黑色的轿车从小巷里飞快驶过,佟谣没察觉到,只是还在打量邻居家的院子。坐在后座上一直沉默的男人从手机里扭转视线,往车窗外望去,冥冥之中,那窗台上小只的身影就这样意外地撞进了男人的眼睛。
第3章
“可别说,陈导还挺会选地方的,这老城区现在应该也没几户人家了吧?看着空荡荡的。”坐在沈延均身侧的黑发青年侧眸看了一眼男人那头的窗户,一排排白灰色的楼房倒退着往后移动。
钱小菁见人没反应,这才发觉他在发呆:“怎么了?”
沈延均没接话,他不动声色地收回视线,只是那眼底积攒着因为疲乏而产生的y-in郁似乎淡了不少。
“你跟来做什么,进山喂蚊子?”男人的声音如同低沉的大提琴,还带着一些倦意的慵懒。
当然钱小菁只听出了男人满满的嫌弃和嘲笑,他这位发小,根本不是什么好人。
不然怎么会长着一张俊脸,母胎solo24年呢?
钱小菁皮肤比较敏感,一被蚊子蛰就会紫一大块,但这是沈延均回国的第一部 电影,他这个经纪人得把人看牢了。
钱小菁撇撇嘴:“还不是为了你这个大少爷。”
沈延均懒懒地看向前面开车的助理,挑眉道:“不是还有霍羽吗,人当兵出身,左右不差你一个。”
钱小菁气道:“他那五大三粗的能干嘛!”
车厢里忽然安静了一瞬,本来不怎么喜欢说话的霍羽此时瞟了一眼后视镜,表情严肃:“我天生不招蚊子,在山里你晚上别闹脾气自己一个人睡。”
钱小菁臊了,在那边你你你你了好久,没你出个所以然来,最后被兜里的手机铃声给打断了话头。
“哟!是琳达小姐姐的电话!”钱小菁眼见着沈延均脸色黑下来,还故意拿着手机在他面前晃了晃。
沈延均夺过面前的手机挂断,语气略微烦躁:“不是说让你换个手机号码吗?”
“你说的到容易,就琳达姐这手段,连你都敢强吻,我这小小的经纪人换个号码就能把她甩干净了?”
不久前沈家被邀请参加某上层企业聚会,沈延均被他哥拖着去了,在中途碰上了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琳达是那老总的女儿。
好巧不巧,琳达居然是沈延均的头号大粉丝,为人热情奔放,上去就想强吻沈延均,虽然最后没成功,但这件事之后,他就被琳达疯狂追求,甚至他提前回国,这位粉丝,也是其中的重要一个原因。
——
刘莫青在晚饭前醒来,他推开门就闻到了一股让人食欲大增的香味。
佟谣把几个简单的家常菜端上桌,就见刘莫青下楼。
刘莫青明显不敢相信他儿子竟然做了一桌子菜,还色香味俱全:“你什么时候学会做菜了?”
佟谣是跟着陆禹杰学的,但他不可能这么说,就说随便做的。
刘莫青吃了几口才反应过来,瞪大眼睛地看着佟谣的刘海:“你这是逗狗去了,头发怎么跟被狗啃似的?”
佟谣赶紧伸手遮住刘海:“我自己随便剪的。”
“怎么不去理发店?这礼拜给你的钱花完了?”
其实佟谣平时不花钱,钱都被拦在学校半路的小混混抢走了,但他不想让刘莫青管这些。
“理发店不值,剪个头发都可以吃好几餐饭了......”他用筷子戳着碗里的饭,抬头看到刘莫青内疚的模样,又加了一句,“而且我不喜欢出门,你又不是不知道。”
刘莫青显然还在内疚,吃完饭后把佟谣拉到椅子上帮他重新剪了头发,他没有什么技巧,就只是把那乱糟糟的刘海剪平了,又给他夹了两个夹子,把脑门给露了出来。
第二天佟谣骑上自行车去上学,刘莫青急忙喊住他,往他手里塞了一个眼镜盒:“丢三落四的。”
太久不戴眼镜都忘了,他有轻度近视,左右眼加起来也就两百多度,其实根本不用戴眼镜,只不过戴上眼镜让他更有安全感,把自己彻底保护起来。
佟谣把眼镜,再三叮嘱刘莫青不许去再去酒吧否则自己就辍学,见刘莫青满口答应他便骑着车出门了。拐过巷口,要经过一个三岔路,旁边有个垃圾堆。
他正要快速通过,谁想半路突然窜出一团白影,或许是因为跑得太快,一个趔趄就下巴贴地,摔得五脚朝天,佟谣赶紧调转了自行车,这才没有撞上去。
他赶紧停下车往后边望去,只见一只巴掌大的灰球正四脚朝天地在原地挥着爪子,呜呜呜地乱叫。佟谣见那蠢样,赶紧过去把狗拎了起来。
这小家伙凶得很,站起来后急忙往后退了几步,灰扑扑的屁股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