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偏少女风格。路景凡给这套服装取名“最初的梦想”。他慢慢绷紧了神经,握着方向盘的手渐渐用力,手上的青筋暴起。
他可不相信,这个世界有那么多巧合。
“别急,你去看一下杜芷萱最近这两年的设计。”他不由得加快了车速。
林砚不想打扰他开车,连忙说道,“师兄,你别担心,清者自清。”她假装不甚在意的笑了笑。
路景凡不再说话,专心开车。
四十分钟后,两人回到工作室。
晶晶一直在等他们,刚刚已经有连续十单顾客取消订单了,她看着数字,急的额角直冒汗。
“晶姐,怎么样了?”
“你们可回来了。”晶晶把所有的材料都打印好了,“老大,你看,这是杜芷萱的设计,翅膀的元素完全相同。”
林砚无奈一笑,“当时我想到翅膀,是想每一个人都可以自有飞翔,不受拘束。”
路景凡快速翻看了杜芷萱那套设计,转头问林砚,“你看了杜芷萱的设计,有没有什么想法?”
林砚答道,“杜师姐的一贯走的是冷艳高贵型风格,她的每一季都会亲自操刀另类的印花面料,这一季却没有。”
“设计师的风格不可能一成不变的。”晶晶说道。
路景凡微微扯了扯嘴角,将资料搁在一旁,“那权当巧合吧。晶晶,你和那位小蜗牛联系一下,林砚的作品都有时间备案,发给她,让她道歉!”
晶晶呼了一口气,“幸好。杜芷萱那里呢?要不去打个招呼?”
“不用。”路景凡冷冷地回道。“林砚,电脑带了吗?”
“带了,等一下。我去开机。”
晶晶心里的大石终于拿下了,“林砚还真聪明,知道备份。”
路景凡看着远处,唇角弯起,“我教她的。”
看似光鲜的地方,谁知道这里面的黑暗和肮脏呢。
路景凡自然要护她,让她不受外界影响,单纯地追求自己喜欢的事业。
晶晶失笑,“原来如此,老大,我真羡慕林砚。”在年轻的时候,遇见了你。
路景凡凝视着前方的声影,声音温润,“而我感激她的出现。”
晶晶拿到东西,立马和小蜗牛联系了,可惜小蜗牛一直没有回复。
林砚开口道,“别等了,先回去休息吧。晶姐早点回去晨晨吧。”
这一天,像是漫长的冷冬,让她早早地体验了一把刺骨的冷意,压抑无奈。
林砚坐在沙发上,这个沙发有些年代了,好几处已经破了,露出了黄色的海绵来。林砚拖了皮靴,腿搁在地上,大脑一直静不下来。
杜芷萱这几年一直时装圈,成绩不愠不火,也经常能看到她的报道。去年,她刚刚去参加某卫视的节目,和时下一位女明星搭档,不过节目也就参加了两期被淘汰出局了。
小腿和脚趾发酸,她看了看手机,没想到今天走了一万多步,轻轻揉着腿。
路景凡走过来,“腿抽筋?”
“不是。”林砚摇摇头,把脚塞进鞋子里。
路景凡瞅了一眼,“是不是鞋子太大了。”
林砚抬眸看了他一眼,轻轻应了一声“嗯”。她脚小,34码,总买不到合适的鞋子。
路景凡也头疼,“你这脚啊,别穿高跟鞋了。”
“不行。没发现我穿高跟鞋气质好了很多吗?顶尖的设计师需要这样的气质。”她振振有词。“杜师姐每次出席活动,至少是8厘米的高跟鞋。媒体都称呼她,美女设计师。”
路景凡敛了敛神色,抓起她的脚,搁在他的膝盖上,“是不是磨破皮了?”
吊灯散发着微暖光泽,两人的声影交叠在墙角,周身都暖洋洋的,时光像是被定格了。他慢慢的脱了她的袜子,目光停留在她的脚上,大脑突然的想到了一个——肤若凝脂。
☆、第四十八章
路景凡脱了她的袜子,果然,她的脚趾头被磨破了一块皮。因为这一年来,她坚持穿高跟鞋的缘故,脚趾头上有两处被磨得亮亮的。
这两年,林砚不知不觉间变了,稚气渐渐褪去。眉眼长开了,水剪双眸,看着你时候水灵灵的。
当然,受到大环境的影响,现在她也不再穿帆布鞋了,踩着高跟鞋咚咚得,一开始走路不稳,现在都可以穿高跟鞋跑了。
路景凡拿过抽屉里的药膏,给她磨破皮的地方上了药膏。女人对自己狠起来也是毫不心软的。路景凡眼底有几分好奇,伸出手比较着,她的脚和他的掌心,这么一比,她的脚真的太小了。“光长个子不长脚了。”
林砚缩回脚,脚趾头四下动了动。“这是遗传,我妈妈——”她顿了顿,“陈家妈妈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