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有没有好一点?」
「嗯!小健,你真好,这么快就回来看我了。」小慧在子健脸上吻了一下。
现在对子健而言,小慧的任何亲密动作,对他都有着加倍的快乐。
「慧,我有事想和你商量。」
「哦,我也有事要和你说。」
「那你先说吧!」
「还是你先说吧!」
「好吧!慧,我想明天就和你结婚。」
「啊…嘻……哈……哈……哈……」小慧一听子健这么说,突然娇笑出来。
「慧……你笑什么啊?」子健一头雾水。
「滋……」小慧将嘴唇印上了子健的唇。
「你还没说呢!」
「嘻……我们真是心有灵犀,我想跟你说的事,就是你说的。」
「真的?」子健眼睛一亮,马上将小慧抱起来,热烈的吻着她。
原来小慧在看了子健的寻母启事之后,心里思索许久,觉得不能再拖了,如
果真再等两个月,也许真的就找到她这里来了。不如赶快先结婚,即使以后子健
知道她就是他的亲生母亲之后,既成的事实会减低他心里的冲击。
两人又是一阵热情的缠绵之后,就回去准备一切公证的相关证件,他老早从
美国电传过来有关他的居留证明,而一切文件都是英文的,即使上面有父母的名
字,他也不担心,因为母亲的名字是用英文写着「l」。
子健告诉艳红说,地址上的人已不住在那里,先敷衍过去,然后正要请艳红
明天一同去办理结婚事宜时,突然想到,如果让她看见小慧的名字,不就让她知
道了吗?不行,要另外找别人才行。
子健想到了小慧公寓的管理员先生,他应该愿意的,因为他和小慧的整个恋
爱过程,他最清楚了。另外,还是少了一位,子健突发奇想,想找婚纱公司的经
理,虽然只见过一次面,但是相信为了生意,他会乐意做证婚人的。
而子健一时并不打算让艳红知道,只是告诉艳红,他要到姑妈那里住几天。
反正艳红没有姑妈的电话,姑妈那边只要照实说他要结婚就行了。
而一切果然都很顺利,虽然姑妈电话那头一阵的撒娇发嗲,仍然没办法的要
接受这个事实,只是千叮咛万嘱付的要子健蜜月回来一定要先去看她,她又特别
故意把「看」字说得咬字不清,听起来像「干」,子健当然听懂姑妈的意思。
而婚纱店的经理原本不愿意,因为经理翻出法规来给子健看,上面写着结婚
条件必须:
「依法必须有两个以上之证人(此证人虽不一定载于婚书,但必须以在现场
亲见,并愿负证明之责者为限。)及公开仪式(系指结婚之双方当众举行正式结
婚典礼,无论此项典礼之仪式如何,要必须举行结婚礼节,其婚姻始行成立。至
于花轿迎娶,乃结婚前之仪式,如公开举行上述必要结婚礼节,纵使迎娶时有用
花轿鼓乐,亦难谓正式结婚。)方属合法成立。」
经理是不愿意担负「证明之责」,所以婉拒,但是在子健塞了一个特大红包
之后,经理便答应了。但从法规看来,不只是到法院登记就行的,还要举行「公
开仪式」,子健正犹豫时,经理马上告诉子健,明天晚上正好在文化中心有一场
集团结婚举行,现在报名还来得及。子健更是高兴,兴高采烈的回去告诉小慧一
切。
小慧也是喜形于色,再和子健回到婚纱公司试穿婚纱。
「健,我看起来……会不会比你老很多?像……像你姐姐……」小慧穿着白
纱礼服对着镜着向子健说。
「傻瓜!你穿起新娘礼服,美若天仙,比我还年轻。」
「我才不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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