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述情况值得注意:只是在写本书前大约一年的时候,弗洛伊德与)(当时美国驻柏林大使)一起完成了对威尔逊总统(美国1913—1921年的总统——中译注)的研究。弗洛伊德严厉抨击了威尔逊总统的政治判断。该研究作品至今(1965)尚未发表。——英译注。
节上的偏差。
b关于本我,除了它的这个新名词之外,你们不要希望我给你们讲更多的新东西。本我是我们的人格中隐秘的、不易接近的部分;我们对它所了解的不多,而这也是从对梦的工作和神经病症状形成的研究中认识到的,它们大多只具有否定的特性,仅能被描述为不同于自我。我们是用了着的各种兴奋素(excitatio)的大锅。
我们假设它的某一点与躯体的影响相通,在那里本我吸取了各种本能的需要,使它们获得了精神表现1,但是我们无法表明该点是什么样的底层。
本我充满了本能所提供的能量,但是没有组织,也不产生共同的意志,它只是遵循快乐原则(tiple),力求实现对本能需要的满足。
逻辑的思维规律不适用于本我,矛盾律尤其如此。相互矛盾的冲动并不彼此抵消或减弱,而是并列存在:至多在支配性的效益(eic)2的压力下,为了有助于能量的释放,会聚在一起以形成种种中间物。本我中不存在可以比作虚无(ion)的东西;我们惊奇地发现了一个对于主张空间和时间为心灵活动不可缺少的形式这一
1在这里,弗洛伊德认为本能是生理的东西,心灵作用则是对它们的表现。——英译注。
2弗洛伊德的“效益”指本能力图以较小的能量获得较大的满足这种需要。——中译注。
哲学原理是例外的情况1。在本我中没有什么相当于时间观念的东西;它不承认时间的推移,而最引人注意的和等待着用哲学思维去加以考察的东西,则是在它的心灵过程中,时间的推移没有造成任何变化。那些从未超越本我的愿望性冲动,甚至还有因压抑而陷于本我的种种观念,实质上都是永恒的;即便经过数十年之后,它们仍然显得像是刚产生的一样。只有在通过分析工作使它们被意识到之后,人们才可能辨认出它们是属于过去的东西,它们才可能丧失它们的重要性,并被消除掉精神专注的能量。分析治疗的效果在不小的程度上依赖于上述情况。
我一再感到,在理论上对下述这个已无疑得到证实的事实利用得太少,这个事实即是:时间无法改变被压抑物。这个事实似乎为我们提供了通向最深刻的发现的一个入口。不幸的是,我自己对此还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本我当然不懂得价值判断:它没有善恶,无所谓道德性。
如果你们喜欢,也可以说节制的或数量(quantity)的因素——它密切地和快乐原则相联系——统治着本我的所有过程。寻求释放的本能的精神专注——在我们看来,这就是本我中存在的一切。这些本能冲动的能量状况甚至好像和其他
1此处系指康德的理论——英译注。
心灵领域的能量状况不同,前者更好动、更容易释放1;否则的话,梦的工作的移置和压缩就不会发生;它们是本我的特征,它们完全漠视受到精神专注的事物——在自我中我们可能称之为观念——的性质。我们愿意对这些事情作更多的说明!顺便提一下,你们能看出,我们可以把不同于无意识的特征归之于本我,你们也可能认识到,自我和超自我的各部分,都可以在不具有与本我相同的原始的、非理性的特征的情况下,变成无意识的2。
通过考察自我与心灵机构最外层的表面部分——我们将其称之为“知觉意识”(perceptual—ious)——的关系,我们就可以把它与本我和超自我区分开来,从而更好地揭示实际的自我具有的种种特征。这个系统转向外部世界,它是知觉因此产生的环境,在它进行活动的时期,意识现象便在其中产生。它是全部心灵机构的感觉器官;此外,它不仅感受来自外界的刺激,而且也感受产生于心灵内部的刺激。我们几乎不需要寻找理由来论证这个观点;自我就是本我中由于接近外部世界并受其影响而改变的那个部分,它变得适合于接纳刺激,而作为一种防备刺激的保护物,其功能类似于
1弗洛伊德在很多地方都提到了这个差异。尤其是在论“无意识”的心理玄学论文(1915e)第五部分和《超越快乐原则》(1920g)第四章这两部分中,弗洛伊德把这个区分归功于布洛伊尔(breuer);而且,他显然打算为《歇斯底里研究》(1895d)第二节(a)加一个脚注,以说明布洛伊尔的理论贡献。在《无意识》一文中,弗洛伊德论述到,据他认为,这个区分代表了关于神经能量的性质,我们迄今为止所获得的最深刻的认识。——英译注。
2这段关于本我的论述主要根据《无意识》一文第五节的内容。——英译注。
把一个生命物质包裹起来的外皮的作用。对外界的关系已成为自我